她怎么記得那么清楚呢?幾十年前的細(xì)枝末節(jié),金色閣條紋束發(fā)帶,淡粉紅薄呢旗袍,白帆布喇叭管長褂……她記得每一件衣服的顏色和布料,但是不記得那場轟轟烈烈的戰(zhàn)爭。那有什么奇怪呢,她是張愛玲?!缎F(tuán) 圓》不好看,情節(jié)雜亂,語言急促。張愛玲寫這個書,大約是想終老之前把這一生交 待清楚,但是又缺乏交 待的耐心。于是就像一個困極了的人,急著上床 睡覺,把衣服匆匆褪在床 邊胡 亂堆成一團(tuán) 。
缺乏耐心又實屬自然。隔著大半生和千山萬水,去回顧那個女人的小心動和更小的心碎,哪里是自己的前半生,簡直是自己的前生,簡直是別人的前生,簡直是霸王別姬小喬初嫁盂姜女哭長城。大家看《小團(tuán) 圓》都是沖著盛九莉與邵之雍的愛情而去的,我當(dāng)然也是。但是在很多人眼里的悲劇,在我眼里卻是個喜劇。倒不是因為他們沒有將愛情過渡到柴米油鹽的生活所以可喜可賀,而是,看來看去,覺得基本可以確定:第一,她是真心愛過他的;第二,他也是真心愛過她的。就算是他在真心地愛著另外的她、她、她時,他也是同時真心地愛著她的;第三,他對她的愛以及她對他的愛,是建立在“懂得”的基礎(chǔ)上的;第四,他們都是有內(nèi)容因而值得被“懂得”的人。有了這四條,一個人就已經(jīng)很幸運了。這樣大的宇宙,這樣漫長的時光隧道,造物主讓兩個人這樣相遇,他們真的已經(jīng)是萬幸了。
如果他能只愛她并且廝守終生,也許更好,但也未必。和“金色的永生”比,短短一生算什么呢?如果我們不用斤來衡量芭蕾舞、用米來描述莫扎特,又怎能用一生、半生、九又三分之一生來衡量愛的質(zhì)地。
相對于這本小說本身,我更好奇的是張愛玲寫這本小說時的狀態(tài)。張動手寫這本書時已經(jīng)55歲,后來擱置許久,再動手改時,已是73歲。對我來說,一個干癟蒼白、戴假發(fā)、穿一次性拖鞋、只吃罐頭食品的老太太,坐在洛杉磯公寓的一堆紙箱子前,寫40年代淪陷上海一個女孩細(xì)細(xì)密密的小心事,這個畫面比這個女孩的小心事本身要有沖擊力多了。一個困擾我很久的問題是,張愛玲晚年為什么不自殺?60年代末其第二任丈夫去世后,張愛玲就過上了完全離群索居的生活。她晝伏夜出,家里幾乎沒有任何家具,有人來訪不開門,訪大陸 訪臺灣機會一概拒絕。后未還染上了“恐虱癥”,總覺得有蟲子騷擾,隔三岔五搬家。有個狂熱粉絲為了刺探她的生活,偷偷搬到她家對面作鄰居,一個月只見她出門扔垃圾一次,而且在得知該鄰居是個粉絲之后,張愛玲立刻搬家離開。
那么,從70年代初到90年代中,幾乎四分之一個世紀(jì)里,她每天一個人在空蕩蕩的公寓里,都在做什么呢?一個幽靈在四面白墻之間飄來飄去,瞪著時間一點一點蛀空自己。張愛玲的作品里對自己的晚年生活幾乎毫無涉及,那么,不值得書寫的生活值得度過嗎?真的,不值得書寫的生活值得度過嗎?對于別人來說這也許不是一個問題,但她是張愛玲。她曾經(jīng)那么熱衷于表達(dá),她還那么驕傲,而無動于衷被死亡的纖繩一點一點拽上岸,又是多么不驕傲的一個狀態(tài)。
好在她還有回憶。張愛玲10歲時在期盼愛,20歲時在書寫愛,40歲時在放棄愛,60歲時在整理愛……短短三五年的愛情,這樣細(xì)水長流地被思量、被咀嚼、被雕刻,好比寫一本書,前言花去20年,后序花去50年,最厚重的卻仍是青春那三五年。也許晚年張愛玲不需要生活,就是因為她曾經(jīng)擁有的不可超越,與其用力不從心的文字去沖淡曾經(jīng)的光芒,不如用沉默來守護(hù)它。從這個角度來說,張愛玲晚年的少產(chǎn)和她早期的多產(chǎn)一樣是因為驕傲。
這個說法當(dāng)然令人傷感。如果人生只是彈指一揮間,那青春是什么呢?能發(fā)生的已經(jīng)發(fā)生,尚未發(fā)生的將永遠(yuǎn)不會發(fā)生。青春多么短暫,青春多么漫長。它是夢中的一個撫摸,你醒在它的溫 暖里,卻不知其去向。據(jù)說張愛玲臨死前知道自己不行了,她把自己收拾干凈,還穿上了紅旗袍,整整齊齊地躺在床 上。也許因為她曾經(jīng)擁有過“金色的永生”,才能死得如此安詳。如此安詳,合上書,真的覺得結(jié)局其實是個團(tuán) 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