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孫男國藩跪稟
祖父母大人萬福金安,八月廿七,接到七月十五廿五兩次所發(fā)之信,內(nèi)祖父母各一信,父親母親叔父各一信,諸弟亦皆有信,欣悉一切,慰幸之至!叔父之病,得此次信,始可放心。
八月廿八日,陳岱云之弟送靈回南,坐糧船,孫以率五妹丈,與之同伴南歸,船錢飯錢,陳宅皆不受,孫遂至城外,率五揮淚而別,甚為可憐!率五來意,本欲考供事,掣得一官以養(yǎng)家,孫以供事必須十余年,乃可得一典史,宦海風波,安危莫卜,卑官小吏,尤多危機,每見佐雜未秩,下場鮮有好者,孫在外已久,閱歷已多,故再三苦言勸率五居鄉(xiāng),勤儉守舊,不必出外做官,勸之既久,率五亦以為然,其打發(fā)行李諸物,孫一一辦妥,另開單呈覽。
孫送率五歸家,即于是日刻生女,母女俱平安。前正月間,孫寄銀回南,有饋贈親族之意,理宜由堂上定數(shù)目,方合內(nèi)則不敢私與之道,孫此時糊涂,擅開一單,輕重之際,多不妥當,幸堂上各大人斟酌增減,主為得宜,但岳家太多,他處相形見拙,孫稍有不安耳,率五大約在春初可以到家,渠不告而出心懷慚①;到家后望大人不加責,并戒家中及近處無相譏訕為幸!孫謹稟。(道光二十四年八日廿九日)
【注釋】
①冀:希望。
②心中懷慚:人中感到慚愧的意思。
【譯文】
祖父母大人萬福金安,八月二十七日,接到七月十五日、二十五日兩次所發(fā)的信,其中,祖父母各一封,父母親、叔父各一封,各位弟弟也都有信,欣悉一切!
叔父的病得了信之后,才放了心。
八月二十作日,陳岱云的弟弟送靈回湖南,坐的是糧船,孫兒叫率五妹夫他結(jié)伴同回,船錢飯錢,陳家都不收,孫兒便到城外,與率五揮淚告別,很為可憐,率五來意,本想考供事,希望得一個官位養(yǎng)家,孫兒認為供事必須十多年,才可以得做典史,官場風波,安危難測,官小職微,危險更多,每每看見佐雜人等,他們的下場沒有幾個好的,孫兒在久久了,閱歷也多了,所以再三苦勸率百回鄉(xiāng),勤儉守舊業(yè),不必出外做官,勸了很久之后,率五才同意了,打發(fā)的行李各物,孫兒一一辦妥,另開一單呈上。
孫兒送率五回家,當天申刻生了一女:母女都平安。正月間孫兒曾寄銀子回湖南,有送親戚族人的意思,照理應該由堂上大人確定數(shù)目,才合乎對內(nèi)不敢私人給予物道理,孫兒這時糊涂,擅自開了一個單子,在分送的輕重方面,很多地方不夠妥當,幸虧堂上各大人研究斟酌,加以增減,才算合宜,但岳家太多,其他各處相形見絀,孫兒有點不安,率五大約在春初可以到家,他不告家里出門,心里很感到慚愧,到家之后,希望堂上大人不加責備,并叫家里人和附近的人不要譏笑他,孫兒謹稟。(道光二十四年八月二十九日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