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對所有事情都有興趣,所以我經常上當,在一個冷漠的社會里,你的熱情在他們眼睛里就是不成熟。他們?yōu)槊孀踊睿銥榕d趣活,你覺得你這樣很開心,他們覺得你很無聊;你覺得你很真誠,他們覺得你在標榜自己。所以,我現(xiàn)在即使有興趣也會裝做“平常心”的樣子,只是為了滿足大多數(shù)人的思維方式,因為只有這樣,他們才覺得我這個人比較可靠。激*情永遠不能放在口頭上,放在口頭上就是悶騷——馬上就給你扣帽子。你必須“一個巴掌上去,給人看到五根手指頭”,他們才覺得你和他們一樣。一樣了,接下去才可以交流。不一樣就要培養(yǎng),培養(yǎng)不出,就是你領不清——人生除了物欲和強迫之外,幾乎一無所有。即便如此,還要相互誤讀、有時夾帶了各種自嘲與挖苦。難怪當我的讀過《百年孤獨》這樣的小說之后,竟會流淚。我的生命接下去的一切似乎只剩下白描了。我不會縫殮衣,也不會做小金魚,更不會升天。殺掉三千多人對我來說也只是一個數(shù)字而已,我是多么渴望生活呀,但生活卻連看也不看我一眼,我被禁錮在羊皮紙里,因為我很孤獨;因為我很孤獨,所以我只能去那個地方……
這本書有些章節(jié)很變態(tài)。比如豬尾巴、便盆房、“失眠熱”等等,但語言卻很質樸,而且直接涉及到了每個人的日常生活,所以,它才有如此震撼人心的力量。人,這種卑劣的東西大多數(shù)情況下就是這樣的。他們除了孤獨,一無所有。甚至連哭泣的時候,也沒有眼淚。心里想的還是最實際、最可靠、也最無聊的雞零狗碎。能在馬爾克斯字里行間中讀到乖戾、憤怒(而不是魔幻)的人才是真正讀懂了這本小說。然而讀懂之后又能怎樣呢?什么也做不了,一切都是注定的悲劇,再往后人們會稱呼這樣作品叫“偉大”——僅此而已。